最近小編看到大家都在討論我國農村拆房子能賠多少錢相關的事情,對此呢小編也是非常的感應興趣,那么這件事究竟是怎么發生的呢?具體又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關于我國農村拆房子能賠多少錢事件的相關信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資料圖片)
一、我國農村拆房子能賠多少錢?
1、拆遷補償款一般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具體的補償數額,為以下補償項目相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拆遷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可以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房屋用途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規劃設計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內容。“住宅”是專供居住的房屋,“商業服務用房”是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二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區別,其在設計規劃上和建筑結構上還有價值產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遷補償也有所不同,遂分開處理。
二、被拆遷人的權益有哪些?
被拆遷人的權益包括知情權、參與權、申辯權等。
1、房屋拆遷中的知情權
在征收補償活動中,行政機關在信息獲取方面占絕對優勢,與被征收人處于不對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機關在實施征收和補償活動時,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應當公開。
2、房屋拆遷中的參與權
房屋征收拆遷活動中,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決定前,必須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參與權。征收條例規定的我國民眾參與征收與補償活動行政決策的主要途徑,就是參加聽證會和對相關公告發表意見。
3、房屋拆遷中的申辯權
房屋拆遷活動中,應當保障被征收人、利害關系人的申辯權。行政機關在實施房屋拆遷時,實施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應當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不聽取意見就作出行政決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經過法庭辯論程序就判決,顯然有失公正。當行政機關作出對被征收人、利害關系人不利的行政決定前,應當允許其提出異議和反駁,聽取其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聽取被征收人和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一般應當記錄在案,以作為行政復議和司法審查的證據。
三、拆遷協議簽署后引發生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1、拆遷協議簽署后引發劑糾紛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約定等。
常見不履行約定的情形包括,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遷而引發的糾紛。
2、以下情形出現后,也有可能會引發糾紛: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訴糾紛。房屋拆遷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安置達成了協議,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當理由而拒不騰遷引發的糾紛。
(2)過渡房屋的騰退糾紛。被拆遷人按期退還周轉房即是其民事義務又是其行政義務。被拆遷人違反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而引發的糾紛。
(3)無效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
(4)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履行糾紛。拆遷人在安置房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安置房的結構、面積、朝向等,致使拆遷安置合同無法履行,被拆遷人堅持要求依照協議補償或安置而引發的糾紛。
只要房屋是合法修建的,那么不管是因為什么需要拆遷房屋,被拆遷方都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通常不同的被拆遷方,獲得的補償數額存在差異。以上就是關于拆房子能賠多少錢的相關介紹。看完上文內容后,還有其他想要咨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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