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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不足額繳納物業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時間:2023-07-08 12:45:00     來源:找法網

              一、業主不足額繳納物業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資料圖】

              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后果是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相關損失。

              我國法律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二、不給物業費怎么處理

              不給物業費的處理是物業公司可以進行書面催繳。催繳后,對方仍然欠繳,此時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找法網提醒您,《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情形有哪些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3.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4.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并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5.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6.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8.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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