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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購公務用車原則上全用新能源車 湖南出臺推廣新能源汽車新措施

              時間:2023-07-07 21:51:50     來源: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資料圖片)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7月7日訊(全媒體記者 黎鐵橋)近日,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印發《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具體措施》。該《措施》明確,根據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編制計劃,除特殊工作要求或無適配車型外,需新購入或更新的公務用車,原則上應全部采購配備新能源汽車。

              據了解,每輛新能源汽車年平均充電費用為3292元,每輛燃油車年平均燃油費為16970元。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新能源公務用車推廣應用,和公務用車運行降費仍有較大空間。

              該《措施》嚴格量化配備指標。從2023年7月1日起,行政事業單位年度內新增購置普通公務車輛、執法執勤車(除特殊用車)中,在長沙的省直單位及長株潭市直、區直單位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80%。長株潭以外的市直、區直單位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60%。縣鄉單位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40%。

              針對新能源汽車續航里程焦慮、充電設施使用不便等問題,該《措施》明確,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5年底前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實現全覆蓋。省、市、縣具有獨立辦公場所的行政事業單位按不少于現有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并逐年增加。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要嚴禁借配備新能源汽車為由,提前更新、報廢在用車輛。同時,五部門還將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車公務用車適配車型參考目錄,采取集中洽談、調研協商等方式,鼓勵車企推出更多性價比更高、符合配置標準的公務車型,提供優質售前、售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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