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成立是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下才可以進行的,但是很多時候公司的法人發生了變更,這樣的話公司的責任也發生了變化。那么對于公司法人變更后原法人是否還有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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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公司法人變更后原法人還有責任嗎?
廣東凱成律師事務所溫名楷律師解答:
公司法人變更后原法人就沒有相關的責任了,并且不再享有作為公司法人所擁有的相關權利。
公司就是企業法人,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可以以其全部的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所以即使公司法人發生了變更,變更之前的債務還是要原法人來償還的。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廣東凱成律師事務所溫名楷律師解析:
一般情況下,公司變更法人,是為了公司的發展經營壯大,公司法人要變更的,是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典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溫名楷律師簡介
執業近20年,對合同類(包括建工、借貸、合作等各類合同)、公司相關問題有精準的理解和豐富的經驗;在刑事方面也深有研究。依憑良好的職業素養和真誠的處世原則,自執業以來深得委托人信任和好評,從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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