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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銷售電動自行車“裸車”被罰款7.4萬元

              時間:2023-09-08 14:52:59     來源:大洋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大洋網訊 為從源頭上治理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避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車輛流入市場,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近期,廣州荔灣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荔拳”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違法拼裝、加裝、改裝行為。近日,荔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行動中發現的情況,對某車行銷售非法改裝、不配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從嚴查處,對該車行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450元及罰款74000元的處罰,這也是今年以來廣州市查處的首宗電動自行車非法銷售“裸車”案。

              商家可別輕視不配蓄電池的“裸車”銷售行為,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年修訂)》,電動自行車(1119)為強制性認證目錄類產品。商家銷售不配置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條“列入目錄的產品經過認證后,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的……”的規定,也就是說,已經構成了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行為。

              如果商家為降低成本吸引消費者,用較為便宜的非原廠家電池代替原廠家配套的電池,那么不合規格的電池很容易破壞整車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從而引發車輛線路過載、短路等故障,火災事故的幾率也相對增大。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時要檢查電池是否與證書一致,避免因電池不適配而引發事故。

              截至目前,通過開展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今年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3862人次,檢查生產、銷售企業1882家次,立案調查27宗,行政處罰17宗,沒收非法電動自行車28輛,罰沒款18.8萬元。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吳多 通訊員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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