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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房不認貸”是個好政策,但不要過度夸大其威力

              時間:2023-08-01 10:22:47     來源:譚浩俊


              (資料圖)

              眼下最熱的話題之一,就是住建部提出的“認房不認貸”。甚至有機構拿出了2010-2011年和2016-2017年兩次“認房又認貸”政策出臺后,一線城市二手房成交量都大幅下降來反證“認房不認貸”的威力,認為一旦一、二線城市推出“認房不認貸”政策,很有可能會讓市場呈現較好的交易恢復場景。

              如果單純用歷史數據來證明“認房又認貸”的影響、反證“認房不認貸”的威力,顯然有點盲目,至少分析不夠全面、深入,沒有把今天的市場形勢與當年的市場形勢進行全面對照與分析。特別是年輕人的住房觀念,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繼續用當年的購房意愿和住房理念判斷今天的市場變化,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差異。

              7、8年前,尤其是10多年前,年輕人的生育觀念還比較傳統,多數年輕人都有比較強烈的婚育觀念,自然,對住房的追求也就比較強烈,不是一度出現過“丈母娘決定房價”的論調嗎?一定程度上,也是住房與婚姻緊緊綁在一起的表現。今天呢,年輕人的婚育觀念還有那么強烈嗎?特別是生育,可能會成為很多年輕人淡看的一個問題,生與不生的天平,已經慢慢向不生傾斜。至少,在向晚生傾斜。

              不想婚育,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年輕人的“自我”意識明顯增強,“活在當下”成了許多年輕人追求的目標。他們可以在工作上花很大的力氣、下很大的功夫、吃很多的苦、流很多的淚,但是,在生活上,卻不愿降低標準、降低水平,他們不想再像他們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樣,用省吃儉用方式購房當“房奴”,他們想把購房的錢、特別是支付的房貸利息,過好當下的生活,把眼前的幸福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們知道,一旦當了“房奴”,他們的幸福也就不能由自己做主,而是銀行了。如果遇到“爛尾”等方面的問題,他們想通過斷供等手段維權,還可能被銀行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也就是說,今天的年輕人,只要經濟條件不成熟,只要還有犧牲當下幸福的現象,就不大可能選擇買房,而是選擇“活在當下”,自然,購房的意愿和緊迫性也就很淡很淡。寄希望于他們自覺購房,概率很低,可能性很小。

              必須看到,從房地產市場放開到現在的20年時間,購房的主力依次是50后、60后、70后、80后,有條件的50后、60后和少數70后,基本享受了房價啟動后前幾年的“低房價”待遇,雖然房子的面積不是很大,結構不是最優,小區條件也不是最好,但畢竟都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與后來的房價相比,他們都成了“受益者”。房價上漲較快的那段時間,70后成了主力,加上沒跟上節奏的60后,以及少數80后,他們跟著房價拼命地跑,拼命地追,眼看著房價天天在漲,于是,用“房奴”身份換來了一套住房。只是,從此以后,就步入償還房貸的艱難歷程。最難的,也是最苦的當屬80后了,他們從參加工作起,就面對著高房價的困惑,且都有著強烈的購房沖動和執念,而他們的父母,或已經窮盡所有購買了住房,或負債購買了住房,或根本就買不起住房,但是,為了子女能夠不在別人面前被看低。尤其是男孩,能夠不因為住房問題無法婚育,只能掏盡家中所有的口袋,再背上一堆的債為子女買房。而80后們,面對父母、家人為自己買房過上艱苦生活,雖有不忍,卻也無奈。因為,他們自己也在省吃儉用地償還房貸。

              也就是說,50后、60后、70后、80后,該買房子的,都已經買了,買不起的,仍然是買不起,剩下的,只有90后、95后、00后。而他們的觀念,顯然與他們的爺爺輩、父輩、哥哥姐姐們是不一樣的,購房的動力明顯不足。能夠購房的,還有多大的空間呢?“認房不認貸”對不想購房的居民來說,有多大的意義和價值呢?

              并不是說已經沒有住房的消費空間了,只是,寄希望于“認房不認貸”產生強大的威力,可能性不大,就算炒房者愿意,也要看炒房有沒有獲利空間。因此,還是要靠剛性和改善性需求的理性釋放、自覺釋放,而不是政策刺激。政策可以不去打壓、壓制、遏制消費,但政策刺激消費的手段最好別用,用得不好,就會適得其反。今天的年輕人,需要的是平和,用平和方式引導他們進行住房消費,而不要刺激,刺激會讓他們產生逆反心理。而擴大新市民群體,也未必能夠在“認房不認貸”中得到體現。至今還在“認房又認貸”的,都是一、二線城市,三、四線城市早就不認了。而又有幾個新市民能夠在一、二線城市具有購房能力呢?他們剛剛參加工作,或剛剛進入城市,就愿意背負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負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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