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1、 2011年2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1〕7號印發(fā)《關(guān)于開展農(nóng)村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處置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處置范圍和基本原則,處置程序,處置基本方式,處置工作要求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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