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8日公開開庭審理王某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涉工傷認定行政復議案,四中院院長單國鈞擔任審判長,海淀區副區長程培衡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海淀區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百余人現場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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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稱,其在下班路上不慎踩空摔倒,腰部受傷,向海淀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并取得了《認定工傷決定書》。但其所在單位并不認可,向海淀區政府申請了行政復議。經過復議,海淀區政府作出復議決定撤銷了《認定工傷決定書》。王某不服,將海淀區政府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判決撤銷行政復議決定,并恢復《認定工傷決定書》。
海淀區政府認為,王某并無實質證據證明其是在下班路上摔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因此請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法院在庭前舉行了證據交換,初步總結矛盾爭議焦點,明確了庭審思路,確保在法律框架下行使司法審查權,突出對職工的權利保護,同時考慮用人單位與社會整體的經濟承受能力,避免工傷認定中一味從寬或從嚴。
庭審過程中,法官圍繞“原告受傷情況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條件”的爭議焦點,組織雙方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環節,充分保障雙方陳述意見的訴訟權利,庭審有序進行。
海淀區副區長在最后陳述中表示,本案系因職工工傷認定引發的行政爭議,工傷保險制度是職工因工傷依法獲得經濟賠償和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障制度,工傷認定準確與否決定工傷保險基金能否安全運行。海淀區政府通過行政復議對海淀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監督,確保工傷認定的準確性,促使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好和用好工傷保險基金,更好地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的有序運行,區政府后續將繼續對相關工作開展監督與支持,希望法院依法判決。
此案將擇期宣判。
(法院供圖)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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