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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通訊!在母嬰論壇賣孩子的媽媽,5萬元1個還能砍價

              時間:2023-06-07 00:48:08     來源:鳳凰網

              大家好,我是陳拙。


              【資料圖】

              我今天看到一個小男孩穿黑色三點式泳裝的照片。

              怕小孩太丟人,照片就不給你們看了。

              但我后來仔細看才發現,這其實是一對父母發在尋找走失兒童論壇的尋人啟事,為了快速找到孩子,他們特意挑了這樣一張有特點的照片。

              后來照片爆火,小男孩不出4個小時就被找到了。

              有人用論壇找自己走失的孩子,有人卻在論壇里偷偷把自己的孩子賣給其他人。

              2020年,法官助理黃小秤就親歷過一場庭審:有個媽媽在論壇里把孩子賣掉了,以5萬一個的價格。

              但黃小秤卻說,這是一個讓人心疼的“人販子”。

              2020年9月10日,是譚夢20歲的生日。

              也是這天,她的案子被移交審委會進行討論。這次討論的結果,將決定這個20歲的年輕媽媽譚夢,有多少青春要在高墻內度過。

              “被告人譚夢,因拐賣兒童罪被提起公訴。“

              ”2018年8月,被告人通過某母嬰論壇聯系上證人陳靜,以5萬元‘營養費’的名義,將自己六個月大的孩子,男嬰鄭某賣給陳靜。”

              承辦案件的何法官剛說完主要案情,委員們就炸開了鍋。

              “真夠狠心的,這種人好自私。”

              “真不是所有人都配當父母。”

              “娃兒可憐,都不知道他以后怎么去接受這個事實。”

              我在審委會做記錄員有段時間了,也很少看到大家這么激動。

              我不能發言,心里也覺得困惑,親生父母賣孩子,有什么值得上審委會討論的?加重判啊!這么殘忍的人,就應該判他個九九八十一年,最好一輩子都別出來了。

              但主辦的何法官摸了摸他的光頭,清了清嗓子,語速不快然而堅定地說:“譚夢的行為,是情有可原的。”

              后來我專門和何法官聊過一次這起案子,在他的辦公室里。

              他記性不怎么樣,我去找他時他正忙著寫判決,我在旁邊等了一個小時,等無聊了站起來活動身體,把他嚇了一跳。他竟然忘了我這個大活人坐在邊上。

              但說起這個案子的時候,他總是能準確說出每個細節。甚至是當事人的表情、動作,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他記得,最初接警的警察告訴他,這起案子很奇怪,嫌疑人譚夢是“自首”的。

              那天,譚夢和男友鄭平亮一起走進警局。

              當時鄭平亮看起來“著急得很”,一進門就抓著警察求他們幫忙。

              警察讓他坐下慢慢講,他聲音顫抖,說自己的孩子丟了。

              鄭平亮說,一年前,他和孩子媽譚夢一起將孩子送養給了他人,現在卻無法聯系到收養方。他擔心孩子被拐賣了。

              說話時,他不停地看向一旁的女友,而譚夢始終一言不發。

              警察問鄭平亮,孩子叫什么名字?

              鄭平亮突然卡住了,他含糊地回答說,名字不重要,對方(收養方)應該早就把孩子名字改掉了。

              警察又問收養方的名字、地址,鄭平亮也說不出來,說人家都是要保密的。

              再問到送養的時間、地址,鄭平亮還是只能說個大概,就是一個勁地讓警察去找,要把孩子“救出來”。

              他聲稱送養的對象是朋友介紹的,可是現在連這個朋友也聯系不上了。

              警察跟何法官說,他當時就覺得這個男的肯定不對勁,像在做戲。

              他注意到譚夢一直站在一邊不說話,故意加重語氣說,現有信息甚至不能確定是否有這么一個小孩存在,警方是沒法立案的。

              意思是不行你們回去唄。

              這句話好像刺中了譚夢,她突然開口,沖著鄭平亮的方向說:“明明是把孩子賣了。”

              警察們都楞了,鄭平亮沖過去扯著女友的衣服小聲質問:“你瘋了嗎?”

              譚夢已經滿臉眼淚,猛地拍開鄭平亮的手,跑過來抓著警察哀求:

              “孩子是被賣掉的!孩子是被賣掉的,但是我求求你們,能不能幫我們把孩子帶回來,錢我一定會還的……”

              很快,又來了幾個警察,分別將譚夢、鄭平亮帶去不同的審訊室同時進行訊問。

              警察幾乎是只開了個頭,譚夢就把全部的事情說出來了。

              她承認,一年前,是他們親手把出生剛6個月的孩子賣給了別人。

              后來她后悔想要回孩子,又還不了錢,鄭平亮說找警察就能要回孩子。

              但她沒想到,鄭平亮來了派出所卻不跟警察說實話,明顯是想在她面前做戲,讓她以為警察也找不到孩子,死了反悔的心。

              譚夢清楚地提到,她手機里有買家的微信。鄭平亮復印了對方的身份證。雙方利用銀行卡轉賬。

              有微信、身份證、銀行卡,找到買家查清楚怎么回事,甚至追回孩子,不是難事。

              但當警察追問為什么要賣孩子,是誰提出的,怎么聯系到買家的等等問題,譚夢又深深埋下了頭,不再說話。

              另一邊審訊室里,鄭平亮還在努力表演。

              他說譚夢最近有點神經衰弱,神叨叨的,有時候都產生幻覺了,凈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希望警察別把她的話往心里去。

              警察搖了搖頭,推給他幾份復印件:協議書、對方聯系方式、以及與孩子相關的所有照片。

              “譚夢可什么都撂了。”

              鄭平亮唰的一下起身想走,警察攔住他。他不得不坐下,在椅子上左右扭動,糾結了一會,又硬著頭皮說,那都是他們自愿給的“營養費”。

              警察嚴厲地糾正他:“以獲利為目的,事先談好價格,你這是在犯罪。”

              鄭平亮瞬間癱在座椅上。過了半晌,他開口說:

              “這件事,譚夢得占主要責任,發布消息、聯系買家、送走孩子,可都是她主導的。”

              “現在又天天來扭到我,說把娃兒要回來,是不是很搞笑?”

              警察說,一開始他并不相信鄭平亮說的話。“這個男娃兒精得很”,從進門就在撒謊,這么說肯定也是為了推卸責任。

              但找到“買家”后,新的證詞漸漸讓他們覺得,他說的似乎是真的。

              譚夢手機里的買家名叫陳靜。據陳靜說,她是在一個母嬰論壇里聯系上譚夢的。

              陳靜和現在的丈夫是重組家庭,都想再要一個娃。但丈夫有弱精癥,自然受孕概率低,加上自己頭胎難產,也不太想生孩子了,于是一直想收養一個孩子。

              收養和買孩子不一樣,收養是合法的,關鍵在于不能要錢,對收養家庭的審核也很嚴格。

              沒有收益,也就沒人會為了掙錢賣孩子,基本都是自己條件特別差,真心想給孩子一個好家庭。

              但舍得這么做的家庭不多。陳靜好不容易才刷到一條帖子,立馬和送養人加了微信。

              對方是個女人,說自己是孩子親生媽媽,要送養的孩子六個月大,是個男孩。

              陳靜本來有點懷疑,但后來發現對方時不時還會打聽自己家里的經濟狀況,感覺很關心孩子未來的情況,她就放下了戒心。

              但就在談到具體時間、地點的時候,對方突然提出,要付6、7萬元錢。

              要錢,性質就全變了,從送養變成了買賣,這是違法的。

              陳靜立馬拒絕,還把對方屏蔽了。她丈夫把這件事拿到飯桌上吐槽,沒想到被同桌的另一個單身女人王麗聽說,馬上拉著陳靜說她愿意買。

              王麗沒有生育能力,到處尋找想要收養孩子已經好幾年了,陳靜沒好意思拒絕。

              她回去點開屏蔽的對話框,看見對方給她發了幾十條消息:

              “姐,都是為了娃娃好,只要你有心,能把娃兒當自己的帶,價格都可以再談。”

              “姐,娃娃還要嗎?”

              “姐,你想好了隨時聯系我。”

              “姐,你就當幫幫我。”

              ……

              陳靜說,當時她“心情很復雜”。如果把人介紹給王麗,就等于縱容了這件事變成買賣。

              從聊天里她覺得,對方似乎也不是不關心孩子的人,為什么會變成這樣呢?

              她刪刪打打,最后打出一行字:

              “孩子帶了絕對對他負責,但我不確定你的誠意。開始都談好了,你突然說要錢,這哪里是送養。”

              陳靜點擊發送,對面立馬顯示“正在輸入中……”。

              感覺過去了很久,終于咻的一聲,消息來了。

              “5萬元,姐,最低了。”

              陳靜不再回復,把聊天記錄截屏給了王麗。

              陳靜說,那天她和王麗一塊去見的面。第一次是商談協議,對方最開始來的是個男的,看到他們這邊多了一個人,也沒有什么意見。

              陳靜當時就覺得,果然之前考察什么家庭條件,說送養是為了讓孩子過得更好,都是假的。

              男人很商務地和王麗談了協議,還說怕后面有人告他,要求復印了陳靜丈夫的身份證,隨后就走了。

              沒幾天,男人帶著女人和孩子出現了。

              陳靜記得,那個女人很沉默,不像網上那么健談,只是抱著孩子跟在男人身后,眼神似乎在來回打量他們幾人。

              男人跟他們談好協議,雙方簽字后,女人上前把孩子遞到了陳靜懷里。

              她只說了一個要求,要不定期給她發孩子的照片。

              陳靜和王麗都不太情愿。都是賣孩子了,還發什么照片,萬一被抓了豈不是一下就找到他們?

              女人連忙又說讓她放心,自己以后絕對不會再見孩子一面。

              陳靜懷里的孩子突然哭了起來,女人也沒有反應,表情很平靜。

              一行人一起去銀行存了錢,陳靜注意到,銀行卡最后是那個女人拿了,她緊緊攥在手里,深深嘆了一口氣。

              臨走的時候,女人從包里拿出一瓶奶塞給陳靜,說是孩子沒有斷奶,路上用得著。那瓶奶還是溫的。

              陳靜記得,那天女人走的時候,沒有回頭。

              審委會上,有名法官抓住兩個核心事實,追問何法官:

              賣了孩子嗎?賣了,拿了錢。

              是譚夢主動聯系買方的嗎?是。

              既然拐賣罪最重要的行為已經存在,為什么還要輕判呢?

              有個剛升為奶爸的年輕法官翻出了裁判文書網的判例。

              “就這案子說哈,后面收養娃兒的家庭環境好,沒有受到傷害。這個情況其實是很少見的。大家上網查一下,有幾個娃兒運氣有這么好?”

              “我認為,辦理一個案件也還是要有大局觀,最近幾年拐賣罪的還是不少,為什么?因為懲罰力度不夠啊。沒有引起警示作用。”

              “所以說啊,從根源上,還是要在法律范圍內加大打擊力度。我反正這么認為。”

              有個女法官緊攥著筆,在審理報告上來回畫叉。她說無論出于什么考慮,賣掉孩子,說白了都是為了自己。

              何法官點著頭說,他對拐賣事實沒有異議。

              他自己也有一個女兒,和我差不多大,“捧在手心都怕摔了”,剛接手案子的時候,他也覺得很氣憤。

              但在看卷宗的時候,他卻注意到一句話,有些奇怪。

              報警那天,警方將譚夢和鄭平亮分開審訊。為了厘清他們在賣孩子這件事情上的責任,警方告訴譚夢,鄭平亮說她在賣孩子這件事上“很積極、很開心”。

              聽到這話,譚夢“啊”地尖叫了一聲,捶著自己的胸口,一邊大哭一邊模糊地說:“不、不、不是這樣的。”

              她說她知道她來派出所會被抓,可能要“坐一輩子牢”,但她還是來了,她真的怕買家對孩子不好。

              其實即使真的犯下拐賣兒童罪,也不至于“坐一輩子牢”,但譚夢顯然不知道。

              她是真打算拿自己的一輩子換孩子回來的。

              何法官說,就是這句話,讓他突然好奇,這個年輕媽媽,真的是會為了一筆錢賣掉孩子的人嗎?

              陳靜看到,他們付給賣家的五萬塊錢銀行卡交給了譚夢收著,但銀行流水顯示,那張卡其實是鄭平亮名下的。

              在孩子被賣掉半年后,鄭平亮又把這筆錢轉入了同一個網絡賬戶。

              那是一個網上賭博的賬戶。

              警察把賭博的流水單放在鄭平亮面前,他終于承認,是他為了償還賭債,先提出賣孩子的。

              “上天不公啊,我都掌握了‘發廊密碼’,如果能開間理發店,一定會大火的。”

              “我找遍了身邊的親戚朋友,都說要是有錢,一定借。”

              “就我表叔看得清形勢,拿了15000元給我投資。但是這距離開店差得太遠了。”

              “我得拿錢翻番,誰知道運氣不好,底褲都輸沒了,還欠著一屁股債。”

              “一睜眼就是支出,娃兒是最大的部分。我是無能為力啊,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娃兒送走。”

              另一個審訊室里,譚夢表情平靜地說,其實在鄭平亮開口前,她就知道他的心思了。

              她太了解鄭平亮了,她甚至可以詳細地說出,鄭平亮那時候對著手機是個什么樣的表情,哪一天開始不肯跟娃兒睡了,總是抱著枕頭去沙發。

              那些講述里,只有觀察,譚夢說她上去看一眼手機,鄭平亮就會冷冰冰地直接站起身,換個地方玩。

              而譚夢連生氣都不能。

              “我認識鄭平亮那年,還沒滿16歲,剛初中畢業,聽親戚說,這邊有廠子招人,就來了。”

              “廠子里要面試,我說找個洗發店把自己收拾得干凈點,然后就在店里遇到了鄭平亮。”

              “那時候我什么都不懂,他就很耐心地教我,也不催我花錢,給我洗頭,還問我水冷不冷、熱不熱。我就覺得他人很好。”

              剛過完16歲生日沒多久,兩人就住在一起了。很快譚夢懷孕,工作也沒再干下去。

              她獨自在這個西南小城,沒有朋友、沒有工作,吃、住和愛,都來自鄭平亮。

              所以她生孩子、賣孩子,也都是為了鄭平亮。

              譚夢說,她最開始想要這個孩子,是為了和鄭平亮“有一個家”,家都是要有爸爸媽媽小孩的。

              她和鄭平亮沒有領證,她覺得“有了娃兒,他會更愛我”。“血濃于水啊,是不是要比一張結婚證靠譜多了?”

              但孩子真正生下來后,有些東西突然不一樣了。

              她能感覺到,鄭平亮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喜歡這個孩子。可她卻固執地做了很多“多余”的事。

              比如,她一定要鄭平亮給孩子辦了個百日酒。

              其實她自己都沒有過婚禮。鄭平亮跟她說等有錢了要辦一場大婚禮,請明星來表演的那種,譚夢都說不要,讓他省錢攢著去開店。這是他們一直以來的夢想。

              然而對這個孩子,譚夢卻很堅持要給他最好的。她跟鄭平亮提了好幾次,終于把百日宴辦起來,請了很多親朋好友。

              在百日宴上,她給兒子挑了一件帶有小狗圖案的連體衣服。

              那件小狗連體服,成了這個孩子唯一一套新衣服。

              譚夢還沒來得及弄明白自己心中涌出的感情,鄭平亮就提出,要送走孩子。

              譚夢第一反應是拒絕,抱緊了孩子。

              鄭平亮立刻打著哈哈說,你發什么瘋,我只是隨口一說。

              譚夢知道這不是玩笑,但她假裝不知道,只是開始小心翼翼地省錢。

              空調也不開了,水果也基本不怎么買了,一個哺乳期的年輕媽媽,飯量越來越小。

              后來她甚至開始把娃兒的尿不濕替換為幾張尿片,尿濕了洗,吹干了又尿,忙忙碌碌,生怕多花錢惹鄭平亮不開心。

              何法官圈出了詢問筆錄里的一句話,那是譚夢說的,她說,她覺得鄭平亮讓她賣掉孩子,其實是想丟了她。

              我一直沒理解這句話,因為鄭平亮雖然兇巴巴的,但是確實一直不想跟譚夢分手,后來還下跪求過她。我不明白譚夢的擔心從何而來。

              后來我漸漸覺得,也許是因為譚夢不明白她自己。她不明白自己為什么不想和孩子分開,她不明白自己的愛,而只能告訴自己,這是因為她想抓住鄭平亮。

              她甚至沒有意識到,她在為了保護孩子,反抗鄭平亮,雖然只是一點點反抗。

              就這么謹小慎微又糊里糊涂地過了一段時間,突然有天,鄭平亮破天荒地去菜場買了菜,燒了一桌子飯,給他自己斟滿了酒。

              他拉著譚夢坐到桌邊,握著她的手說媳婦兒辛苦了。

              “媳婦兒,我是真的很愛你,娃兒我們以后可以再要,重要的是我們要齊心協力……”

              譚夢瞬間懂了鄭平亮的意思。

              她含淚搖著頭,嘴上說著我們還可以去打工啊,重要的是一家人得在一起,但手卻不舍得抽出來。

              鄭平亮一下暴怒,大罵說你懂什么!我們還欠著債呢!欠了多少你知道嗎?

              他伸出手在空中搖晃,五萬!

              譚夢這才知道,男友承諾的店面沒有了,他還在網上賭博。她驚呆了,又氣又急地罵:“難怪你前任生了孩子都要跑!”

              話一出口譚夢就后悔了。果然,鄭平亮立刻發火了,把杯子砸到地上,拋出一句狠話:

              “你要是非要養,那就大家一起餓死吧!”

              譚夢知道,前女友的事情是鄭平亮的痛處。鄭平亮曾經告訴她,那女人是“嫌他沒錢”所以跑了的。譚夢一直承諾她不在乎這個,結果一不小心又說錯了話。

              鄭平亮連著好幾天臉都是黑的,也不給她生活費了。再下一次開口,又是說要把孩子送走。

              這次譚夢沒有敢拒絕。

              那段時間她自己在網上看了不少關于送養孩子的“經驗貼”,帖子寫的都是孩子送養后過得多么多么好。

              后來我也在她說的論壇里找了找,可能是因為警方發現這類帖子背后有產業鏈,進行過一波查封,現在只能看見零星的幾個記錄貼。

              有一個帖子里,作者記錄了她撿到一個3個月的小男孩后,沒有報警,而是自己留了下來。

              帖主用一句話解釋了她的行為:“我相信每個媽媽看到這樣的眼神都會心疼。”

              帖子后面一路記錄到孩子六個月了、孩子一歲了,她帶孩子去動物園。還有照片,她囤了一大堆紙尿布。

              我想起那時候譚夢因為怕鄭平亮生氣,甚至不敢給孩子花錢買紙尿布,只能一張尿布洗了又洗。棉尿布不透氣,孩子的屁股一定會被憋得紅紅的。

              我能想象她心里那個念頭——送出去,對所有人都好。

              至于五萬塊錢,譚夢說,她只想用來還上鄭平亮欠下的賭債。

              她想一筆勾銷,就當回到還沒有生過孩子的時候,和鄭平亮重新開始。

              孩子一個家庭,她自己一個家庭,兩個家庭都會過得更好。“懷著不安,又充滿著期待。”

              我想,她仍然在騙自己。但是面對無法拒絕的現實,她好像也只能騙自己。

              在派出所里,譚夢一遍遍說起孩子走后的那段時間。

              她說她會半夜驚醒,習慣性地起來看看孩子的狀況,然后突然想起孩子已經被送走了。

              有時候不知道為什么,腦子里就會浮現一些不好的畫面,比如孩子被虐待,對她喊“媽媽救我”,她想伸手去抱,卻怎么也夠不著。

              有次連著好幾天,她夢見孩子朝她走過來,她激動的喚著他的名字,他卻像不認識一樣從身邊走過。

              買家原本答應會給她發一些孩子的動態,但實際上只發了幾張圖,拍得很模糊,也給得很少,后面直接沒有了。

              譚夢不敢催,怕一催對方生氣了把她刪了,她就徹底不可能再聯系上了。

              想孩子的時候,她只能打開收藏夾里的那幾張照片,雙指把照片放大,從上到下,細細地看。

              在送走孩子后,她從一個戀愛中的女人,真正成為了媽媽。

              可是已經太遲了。

              譚夢慢慢意識到,賣孩子和送養不一樣,她沒有任何辦法保證孩子過得好。問人家要了五萬塊錢,她根本不配再質問什么。

              她一次又一次地和鄭平亮爆發爭吵,甚至第一次提出了分手。

              曾經對她最重要的男人,她也不在乎了。她讓鄭平亮把錢拿出來贖回孩子。

              但鄭平亮告訴她,錢已經都輸了。

              看譚夢變得決絕,他反而軟下來,下跪挽留女友,還信誓旦旦地說以后一定會改,他們可以一起去廣州打工籌錢,贖回孩子。

              鄭平亮跟警察說,他心里的第一位一直都是譚夢,賣掉孩子是為了兩人過得好,后來女友鬧得厲害,他也就真心想找回孩子。

              可我覺得,他心里的第一位其實是他自己。

              在廣州那一個多月里,鄭平亮重拾舊業去理發店給人洗頭,譚夢第一次出門找工作。

              但她對每個工作都不滿意,想要的工作嫌棄她沒有經驗,愿意收她的工作工資又那么低。她最怕的是她攢不下錢,“不知道哪一年才能贖回孩子”。

              就在這時候,她在鄭平亮的手機上再次看見了那個賭博軟件。他還在賭。

              譚夢爆發了,堅決要分手,她自己打工贖回孩子。

              為了表示真心,鄭平亮主動拉著她來到警局。譚夢原本以為,他和自己一樣做好準備要自首,卻只是見到了又一個謊言。

              她在警察面前揭穿了鄭平亮,乞求警方一定要帶回孩子。她說,她能接受處罰,但是不能承擔說她不愛孩子的罪名。

              庭審那天,何法官第一次見到了這兩個人。

              鄭平亮有點緊張,總是左顧右盼,半截卷發甩來甩去。

              譚夢一直默默地站在被告席上,一言不發。

              只有當聽說買孩子的人不是陳靜時,譚夢渾身猛地顫抖了一下,猛地抬起頭來。

              但聽到居委會證詞說,買方工作穩定,經濟條件好,譚夢又一次低下了頭。

              鄭平亮也抓住了這個信息,辯論環節,他聲稱孩子現在的狀況正說明了他賣孩子的行為沒有傷害性,應該給他輕判。

              他還表示,希望警方能夠將孩子解救出來,自己會盡快償還這5萬元。

              譚夢立馬打斷了他反駁說,你有能力償還嗎?

              何法官提醒譚夢不能插話打亂法庭秩序,但還是接過話來問鄭平亮,把小孩要回來,你有能力撫養嗎?

              鄭平亮咬咬牙說,我出來后想辦法撫養。

              譚夢轉向何法官,著急地說,既然現在孩子過得很好,請法院一定不要把孩子要回來,“不要打擾孩子的生活”。

              何法官沒有再呵斥她,只是繼續問鄭平亮,收取的五萬元是否有能力退繳?

              鄭平亮還是說,我想辦法。

              他請求法官看在他不懂法、他承擔經濟壓力,他上有老下有小的情況,從輕判處。

              而輪到譚夢陳述時,她只是滿臉通紅地說:

              “對不起。”

              她沒有找任何理由,只是再度重申,不要打擾孩子,不要把孩子還給他們任何一個人,只要孩子過得好就夠了。

              何法官看著這個女孩,最終沒有當庭宣判。

              在審委會上,他說,正是因為譚夢最終放棄了帶回孩子,反而讓他覺得,譚夢是真的知道錯了。他想為這個女孩再爭一爭。

              我不知道何法官花了多少時間將這些東西拼湊出來,形成他自己的判斷。我不止一次聽到他的助理提醒他審理時間。

              他總是一手摸著光頭,不好意思地說,年齡大了,“操刀”不麻利了。

              在法院,法官對審理案件時間的把控都是很重要的。判決慢,案件積壓一大堆,對自己絕無好處。

              但我想起四年前,有一次部門聚餐后,我同何法官一起步行回單位加班。何法官喝得有點醉了,跟我說,其實他也是一個做錯事的人。

              他說他離過一次婚。第一段婚姻里,他直到離婚,才知道自己的大男子主義、只顧事業不顧家,其實傷害妻子很深。

              他沒好意思挽留,離婚后也十分消沉,到處喝酒、抽煙。沒多久,頭發也掉得厲害,就干脆剃了個光頭。

              大家都說他不識好歹,連父母都覺得他無可救藥,他也承認,自己太失敗了。

              可是這時候,又有另一個女人走近了他,重新教他怎樣表達、怎樣愛人。

              我去何法官家吃飯時,還很驚訝,這個留著光頭的小老頭竟然會特別自然地收拾桌子去洗碗。

              何法官笑吟吟地說,其實洗碗就是他唯一會的家務。

              妻子出現在他生命中,就像給了他第二次機會,他想學著對妻子好。

              他知道很多人心里有愛卻不會表達,有些人做出決定時,并不夠成熟。他也希望,能給這些不完美的人第二次機會。

              在一輪又一輪的辯論中,何法官始終堅持從輕判決譚夢。

              最后一輪發言時,他帶有“感情色彩”地給大家講述了一個他眼中的譚夢。

              “這個女娃兒,是個單親家庭,她媽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屋頭就只有一個老漢和一個妹妹。”

              “這個老漢也就是那種農村大漢,一天就是做些散活農活,對娃兒也是那種活著就行。”

              他問,這樣一個環境下長大的女孩,不到16歲,遇到了一個無微不至的男娃兒,“哪個禁得住?”

              她沒有生活來源、沒有朋友,獨自一人漂在這個城市。她無法不依賴鄭平亮。

              因此,她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判斷力,聽信鄭平亮的勸告,賣掉了孩子。

              賣掉孩子的時候,她也是個孩子。

              “她確實不算聰明,但不得不說還是勇敢。她自己都說,曉得報警要坐牢,但還是來了。就擔心娃兒被虐待。”

              她成長得很慢,但是她也真的后悔了。她和自己最愛的人提出了分手,甚至在警察面前舉報他和自己,愿意付出兩人一生的代價。

              “都做好了坐牢的準備,最后又不要娃兒了。她是真心只想娃兒好。”

              何法官頓了頓說,“這些都是我個人的想法。但是大家都是為人父母的年紀了,見識得也多。你們再看看這些筆錄,作為一個母親,她值不值得被原諒?”

              兩個堅持從重的女法官中有一個,最終嘆了口氣說,她支持何法官的思路。

              “她現在也就才20歲,當時自己都還是個娃兒,哪想得到那么多喲。但是你看后來居然主動去報警了,報警是啥子后果她不可能不曉得撒。”

              最后,何法官以9:4的壓倒性優勢結束了討論。

              還有四個法官自始至終堅持重判。后來我和他們之一,一個女法官,又一次聊起了這個案子。

              我記得,這位女法官一年前剛離婚,當時為了爭得自己孩子的撫養權,她直接凈身出戶了。

              女法官帶著厭惡的神情說,她并不同情譚夢。

              “行為是意識的直接反映,這女孩做出的所有行為,都是權衡利弊的結果。自首也是。”

              “就算她被男朋友洗腦,那也是她從一開始,就向生活繳械投降,放棄了主動權。”

              我在心里偷偷想:可是真的有這么多“常勝將軍”嗎?總能打敗生活,自己做選擇。

              宣判那天,我去了審判庭,想要親眼看看這個引起了諸多爭議的女孩。

              她比我想象中看著更年輕,圓臉,個頭小小,實在無法將她和一個母親聯系起來。

              法院最終判決譚夢,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

              宣讀判決時,我明顯感覺她身體的微微顫動。

              但從頭到尾,她都沒有抬起頭來。

              相較于直接落下法槌,何法官看到了“賣孩子”背后更復雜的部分。

              譚夢不只有作為母親,賣掉親生兒子的犯罪結果,她同時還受教育程度低,又缺乏社會關系,嚴重依賴鄭平亮。

              黃小秤后來跟我說,“何法官是個很難得的法官。”

              可能是因為之前當過老師,他會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去看到人在生活中的處境、教人變好,而不只是單純去懲戒人。

              居高臨下地指責一個人犯錯誤很簡單,站在平視的角度,去理解一種復雜的困境卻很難。

              我之前有位律師朋友,他跟我說過一段話,我覺得今天在這個故事下仍然適用:

              無論是這個世界,還是律法典,都不是自然變好的。

              一條律法的改動,要經過專業法律人士的反復考量,結合無數種不同情況去制定。期間層層上報研究討論,最后通過立法機關的制定與公布程序。這樣才能誕生一條更合理的新法。

              這個世界真正變好的契機,是從有人愿意理解復雜的那一刻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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