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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簡訊:解決爭議不止訴訟,還有談判

              時間:2023-06-06 21:12:44     來源:個人圖書館-隱遁B


              (資料圖)

              多數情況下,委托人找到律師,內心并不希望通過訴訟來解決,而是希望律師提出有效促成對方讓步的和解方案并與之談判,來避免可能發生的訴訟,這樣既省時省力,還避免進一步加深雙方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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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談判亦是解決爭議的重要途徑之一。下面談談自己利用談判技巧快速解決糾紛爭議的兩個案例:善用威脅手?段在一起人身損害索賠案中,加害人甲公司一直對受害人乙的索賠要求不予理會,后受害人乙找到我準備直接提起訴訟,接受委托后我并不急于起訴,而是致函甲公司,明確告知如果不給出己方委托人所要求的賠償數額,將會直接提起訴訟,并且將計劃時間節點明確告知對方,即何時作起訴前最后一次談判,何時向法院遞交訴訟材料。該公司在收到函件后,立刻與我方聯系協商賠償事宜并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在該案中,我把提起訴訟這個威脅計劃拆分為若干階段,從何時最后一次談判到何時遞交訴訟材料,程度逐步遞增,給對方的壓力逐步增大,促使對方做出了妥協。巧用捆綁方案在一起二手房買賣案件中,賣方出價150萬,買方準備購買,但是雙方對于稅費的承擔問題一直僵持不下,買方遂委托我,接受委托后我從當事人處了解到賣方是為了置換更大的房子才決定賣房的。得到這一信息后,我制定了談判方案。翌日,我找到賣方提出兩種方案,一種是我方承擔全部稅費,但只能辦理按揭貸款;另一種方案是我方愿意全款購買,但稅費必須由賣方承擔。賣方考慮到為了盡快籌集改善住房的資金,愿意承擔稅費,至此爭議圓滿解決。此案中,我方根據賣方實際提出捆綁性方案,讓對方在我方提出的設計方案中選擇了最利于我方當事人的方案。

              實踐中,巧妙地運用談判技巧能夠很好的解決當事人的大部分爭議。

              “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談判的意義或隱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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