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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惡魔在人間。16歲男孩殺兩人后,毆打母親昏迷去上學再打傷老師和同學,16歲男孩會判死刑嗎?
北京通州警方今天剛剛通報了一則案件。通報顯示,2023年5月15日8時許,警方接到一則學生校內傷人的案件。16歲男孩張某上課期間在教室內毆打同學張某某,隨后又先后將進行勸阻的兩名男老師打傷。
警方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往現場并將張某當場控制。
萬萬沒想到,進一步調查發現,張某當天早上將自己母親毆打昏迷也就罷了,竟然在頭一天晚上,在鄰居家中將鄰居焦某夫妻二人殘忍殺害。
這個男孩在警方的控制下應該會做精神檢查,如果精神沒問題的話,面臨的是法律的嚴懲。
根據法律的相關條款,《刑法》第17條規定第1款,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這個男生未滿18周歲,雖然不可以免責,但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并可免除死刑。
看到這個新聞實在是太匪夷所思,男孩究竟是受了什么刺激才會做出如此喪盡天良的事情?我們也不得不反思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什么?絕對不是盲目地追求高分追求名牌大學,而應該是使其擁有完整的人格,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現在很多孩子都有心理壓力,有的來自學校,有的來自家長,因此,我們不乏會看到青少年抑郁跳樓自殺的事情發生,而這個男孩選擇了傷害他人,他為什么會采取這么極端的措施來報復社會,還有待警方的處理結果。
作為家長,如果你的孩子身處在這樣隨時會有危險的學習環境中,您也肯定是膽戰心驚,作為學校班主任老師,像這樣的學生,也應該早就注意到行為和情緒異常,同時也應該隨時與家長保持溝通,盡早介入心理輔導,避免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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