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2月25日訊 12月25日,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以下簡稱《中醫藥法》)審核通過,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審議中醫藥法草案、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環境保護稅法草案等情況并答記者問。有媒體就如何解決民間游醫的合法性問題提問,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表示,《中醫藥法》開辟了民間中醫從業人員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新途徑。這是中國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中醫藥的重要地位、發展方針和扶持措施,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
王國強指出,民間中醫從業人員絕大多數具備一定的臨床技能和經驗,為基層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醫藥服務,但現有醫師資格考試難以評價其真實水平。《中醫藥法》根據民間中醫從業人員主要是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對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辟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新途徑。
這意味著,不需要考試就能獲得中醫醫師資格?是的,你沒有聽錯!只需要“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這是《中醫藥法》明確規定的。這一消息對于長期在基層的醫療工作者來說,絕對是一個利好的機會,他們可以不再為“有技無證”而尷尬了。
根據國家1999年出臺《執業醫師法》規定: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人,首先必須具有醫學專業本科、專科或中專學歷。很多民間中醫由于沒有文憑,不具備報考資格,被界定為“江湖游醫”、“民間游醫”等。“我曾經參加了多次理論考試,都沒有過關。”這是很多民間醫生都遇到過的問題。
《中醫藥法》為“民間中醫”打開了一扇窗。中醫藥法的實施,為通過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中醫師資格打開了口子,解決了調研中呼聲最大的問題,有利于解決基層中醫藥人才缺乏問題。業界認為,中醫人終于能“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同時對于從事中醫執業醫師資格培訓行業來講,也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人才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根本。”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國推動院校教育、師承教育等多樣化人才培養體系形成。截至2015年底,中醫藥專業在校生達75.2萬人,全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45.2萬人(含民族醫醫師、中西醫結合醫師)。
在中醫人才培養方面,一些培訓企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往往會針對一些民間醫生有基礎沒信心,他們擔心考試難度逐年增加,即使有基礎也不知道如何準確把握考點一次通關,教材內容那么多,工作又忙,學習時間太少,根本學不完;還有些基礎不好,想臨時抱抱"佛腳"。由于有大量的民間中醫需要獲得中醫醫師資格證,合法行醫,因此催生了許多的企業參與中醫醫師資格培訓的行業,讓中醫執業醫師資格培訓一夜爆紅。
他們抓住這個有利的機會,通過對中醫基礎理論、中藥學等進行系統化的培訓,讓這些確有專長的民間醫生或者從事西醫而想學習中醫的醫生,通過學習中醫藥基礎理論知識,能夠根據《中醫藥法》的要求,參加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注冊后,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專家認為,這對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壯大基層中醫藥服務隊伍、方便人民群眾就醫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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