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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拍貸陷砍頭息爭議 用戶投訴其未提前告知扣手續費

              時間:2017-07-05 18:55:34     來源:法治周末

              “借了2500元,到手2180元,哪有這樣子的!”說起自己2016年4月在拍拍貸上的借款經歷,上海的徐力(化名)一上來就給記者報了兩個數字,在之后的采訪中,他不時重復“沒有這樣的道理”。

              拍拍貸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全稱為上海拍拍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總部位于上海,是國內首家純信用無擔保網貸平臺。

              徐力稱,自己當時被QQ空間上拍拍貸的低利息廣告所吸引,所以就點擊廣告進入拍拍貸官網,填寫基本資料后下載了APP,然后在APP上通過個人身份認證,最后申請了2500元借款。

              但實際到賬的只有2180元,12期(月)共計要還款2800多元。不明白所以的徐力立刻找到了客服,對方告訴他,扣除的是借款手續費。

              除了徐力,還有多名用戶在網上發帖稱自己在拍拍貸上借款后,和實際到賬金額不符,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表示,借款之前平臺或客服沒有明確告知手續費、利息等。

              那么真實情況到底是怎么樣的?平臺直接扣除手續費的行為到底是不是“砍頭息”……

              投訴:借款前是否明示扣費雙方說法不一

              “申請貸款前客服也沒說,平臺也沒有寫明啊。”徐力稱,自己向客服提出了退還這筆貸款的請求,但對方表示這屬于提前還款,仍要還本金和利息。

              徐力于是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在跟客服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他選擇了將這筆錢從賬戶中提出,并且至今沒有還一期款。

              當記者詢問徐力當時在借款前是否有對頁面截圖,以此來證明平臺未提前告知收取手續費等事宜,對方表示當時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所以沒有截圖,但他向記者出示了當時QQ空間的廣告截圖,只見該廣告上寫著“貸款金額10000元,每月還款100元”,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內容。

              不過,徐力向記者表示,如今拍拍貸的APP經過改版,借款頁面會明示實際到賬數額等項目,然后才有“確認借款”的選項,而在去年自己申請借款時,APP頁面上并沒有這些,包括每月還款金額、手續費等都是借款成功后才能知道。

              跟徐力經歷相同的李軍(化名)也表示,借款前,APP和客服都沒有告知其手續費的情況。

              6月17日,法治周末記者下載了拍拍貸APP進行體驗,在進行各項認證,提交個人證件后,就進入了申請貸款的環節。

              記者可借款的額度為12000元,在借款頁面選擇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后,頁面會主動展示“每月還款”“實際到賬”兩項內容。如選擇借款12000元,期限為6個月,那么實際到賬11160.00元,每月還款為2130.27元;選擇借款1000元,期限12個月,則實際到賬925元,每月還款93.59元。

              在借款頁面的中間,有“確認借款”的選項,意味著借款用戶在借款前能明確知道實際到賬金額及每月所還本息和。

              而在APP的“更多”這一選項下,列出了借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借款的年利率是根據借款人的魔鏡等級(魔鏡系統是拍拍貸開發的風險評估系統,針對每一筆借款,風險模型會給出一個風險評分)確定的,當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審核結束后,在“確認發標”時可以查看詳情。

              不過,在操作過程中,APP頁面上并沒有對借款手續費如何收取進行說明,記者詢問在線客服關于借款手續費的問題,對方表示“頁面會有實際到賬金額的提示,不同用戶費用可能不同”。

              而法治周末記者在拍拍貸官網上的“客服中心”看到,借款費用分為催收費用、成交手續費、創建列表費用、逾期利息等,其中對于成交手續費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成交手續費分為借款手續費和借款質保服務費,根據魔鏡等級,前者為本金的1.5%至12.5%,后者則為9%至23%不等。

              對于官網上的這些收費說明,拍拍貸官方微博在2016年6月回復借款人微博時稱,借款費用標準一直都有,但微博上不少借款人表示,自己借款時官網上并沒有這些說明。

              爭議一:扣除手續費是否為“砍頭息”

              徐力、李軍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即使平臺告知,是否就能直接從借款金額中扣除手續費,扣除手續費是否為變相的“砍頭息”。

              對此,西北政法大學教授、經濟法學院院長強力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判定上述情況中,扣除手續費的行為是否為變相的“砍頭息”,要看這筆手續費到底是由誰收取。

              “砍頭息是出借人預先從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為。而P2P平臺本身是一個信息服務中介的角色,如果說平臺扣除的手續費就是作為其提供信息服務的酬勞,那么收取服務費無可厚非;如果說平臺扣除的手續費實質上是出借人收取的,那么就能認定它砍頭息的本質;但假如說平臺是自己放貸,以扣除手續費為名多收利息,那就要看平臺放貸的資金來源是哪里,如果是平臺自己的錢,其行為就是違規;如果資金來源于跟眾人借款,則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強力說。

              2016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表示,P2P網絡借貸平臺不得發放貸款。

              不過強力表示,討論上述情況是在平臺明確告知借款人要收取手續費、實際到賬金額與申請金額不符等前提下進行的。

              “假如說,借款人有證據證明,在借款前平臺上沒有對這些進行說明,那么平臺就涉嫌欺詐,借款人和平臺及出借人簽訂的合同就不成立,不管是不是砍頭息,借款人都有權不履行合同。”強力說。

              而一位資深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律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從廣義上來講,平臺從申請的借款額中扣除手續費的行為,本質上就是“砍頭息”,只不過是為了規避風險,才會以“手續費”“管理費”等命名。

              爭議二:手續費如何收取才合規

              而法治周末記者電話拍拍貸客服,詢問扣除手續費的相關事宜,對方表示,借款人申請借款成功后,平臺會將借款金額發放到借款人的拍拍貸賬戶中,并從中扣除手續費。借款人只能將扣除手續費后的錢提現到自己的銀行卡上。

              而上述律師表示,該說法有渾水摸魚的嫌疑。該律師表示,判斷平臺到底有沒有“砍頭息”,最重要的是看借款人成功申請的金額是否全部到賬。而記者采訪的幾名借款人均表示,借款成功后,賬戶從來沒有收到過完整的借款金額,賬戶里的金額就是扣除手續費后的費用。

              “因為借款人是跟出借人發生的借貸關系,作為平臺,不能從中截留一部分。只有當成功申請的金額全部到用戶賬面后,由用戶再將手續費打給平臺,才算是合規的做法。”該律師表示。

              該律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規定,出借人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也就是說,平臺存在砍頭息的話,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都應該按照收到的實際金額來計算。”但該律師表示,在實際情況中,平臺只要對借款人提前明示會扣除手續費,而借款人又接受了這一做法,并且按照平臺規定來償還本息,平臺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后期又對砍頭息提出異議,那么二者的合同或面臨撤銷的可能。

              法治周末記者根據自己體驗的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發現年化利率均在36%以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從商業角度來看,平臺之所以這樣做也能理解。因為不誠信的人太多了。平臺作為提供信息服務的中介方,也是出于擔心收不到服務費用才這樣做。“該律師指出,平臺大可讓借款人采取先交納服務費的形式,只不過如此一來,雖然合規,卻難以留住客戶。

              專家:向借款人親朋催收需征得同意

              除了投訴拍拍貸未提前告知就扣除手續費外,李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自己非常不滿意平臺的催收方式。

              他稱自己2015年申請借款6500元,實際到賬5960元,分十二期還款,在第十一期時逾期兩天未還,自己親朋好友甚至客戶就遭到了催收公司的電話“轟炸”,讓他們聯系自己還款。

              這讓李軍非常憤怒,但同時又覺得很奇怪:注冊認證申請貸款的過程中,明明只需要填寫兩個緊急聯系人的方式,催收公司是怎么知道那么多親朋好友及客戶聯系方式的?

              在微博上,也有大量拍拍貸借款人表示,逾期后,多位親朋好友都遭到了催收公司的短信及電話“轟炸”。

              對于部分借款人的遭遇,拍拍貸官方微博在其微博下回復,稱出現這種情況是“借款人把其號碼作為聯系人留了下來,因為借款人逾期不還款,也無法聯系,第三方只好聯系聯系人”,并表示“如果不方便聯系,或者遇到不文明催收,可以致電客服進行反饋”。

              對此說法,李軍并不接受,他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自己當時就留下了兩個聯系人的方式,并且注冊及申請過程中并沒有出現授權步驟——即授權平臺從通訊錄或者其他途徑獲取其他聯系人。他堅信,拍拍貸APP能讀取自己手機的通訊錄和通話記錄。

              安徽的黃杰(化名)也不認同拍拍貸官方微博的說法,他回憶,一個很久不聯系的朋友在拍拍貸上發生了逾期,自己就接到過多次催收公司的電話和短信;不僅如此,自己的父親也接到了催收公司的短信和電話。

              黃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自己被催收后,跟該朋友取得了聯系,對方表示在平臺借錢時,填寫了黃杰及聯系方式作為聯系人,但并沒有填寫黃杰父親的任何信息。

              “我想了一下,應該是我用我父親的手機給我朋友打過電話,留下過通話記錄。”黃杰說。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衛東表示,在催收公司向借款人及其親朋好友催收這一問題上,其實包含了兩種行為,一是平臺獲取通訊錄信息的行為,也就是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第二就是催收公司頻繁聯系借款人的親朋好友等,告知他們借款人的逾期信息,并通知他們催促借款人還款的行為,也就是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拍拍貸的用戶協議對信息的使用也作出了約定,稱“用戶知悉并同意,拍拍貸可以使用用戶提交或授權而獲取的信息、出借人提供的、從第三方獲取的信息進行逾期賬務提醒或催收等服務,如因此給用戶造成不利影響,拍拍貸對此不承擔責任”。

              而在采訪中,李軍稱自己記得很清楚,2015年自己使用拍拍貸時,只填寫了兩個緊急聯系人方式,并沒有授權平臺可以讀取自己的通訊錄、通話記錄,并給那么多人發自己的逾期信息。

              黃杰也表示在收到催收短信之后,才知道朋友向借貸平臺借了款,在此之前自己并不知道此事,更沒有同意任何人任何平臺可以獲取其信息。

              “如果平臺與借款人有協議,明確約定可以獲取其好友信息并得到好友同意,那么獲取信息的行為不構成竊取,亦不存在非法竊取;反之可能將觸犯刑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趙衛東表示。

              而對于催收公司向第三人發布借款人逾期信息的行為,拍拍貸在用戶協議中提到“當用戶作為借入人借款逾期未還時,拍拍貸可以采取發布用戶個人信息的方式追索債權,拍拍貸對上述行為免責”。

              趙衛東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經過被收集者同意,因此平臺與借款人約定同意披露借款信息的,則是可以規避刑法的;反之,如果未經同意并達到入刑標準,則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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