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處置,特別是“剛兌”,一直是信托行業繞不開的話題,而通過財報中的資產減值損失、預計負債兩大指標則可對此管窺一二。
近日,已有63家信托公司在中國貨幣網等處披露了未經審計的2016年財務報表。根據百瑞信托研發中心的統計,上述63家信托公司中共有49家信托公司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合計規模為41.7億元;有11家資產負債表中列示了預計負債,總金額達到35.7億元,是2015年總金額的近2倍。
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超40億
所謂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資產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在信托公司利潤表的營業支出科目列示。業內人士介紹,信托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可能是自營資產出現的減值,但更多是信托項目出現風險時,自有資金接盤進而產生的損失。在信托行業風險增加和信托公司積極處置風險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信托公司開始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并且規模也逐漸增大。
根據63家信托公司披露的2016年財務報表,共有49家信托公司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合計規模為41.7億元。其中38家信托公司為資產減值損失的計提,金額為43.4億元;11家公司為資產減值損失轉回,金額為1.7億元,因為金融資產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超出實際損失部分是可以轉回的。
這一數據較2015年同期大幅下降。2015年,信托全行業共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115.6億元,其中可比的63家信托公司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合計為100.5億元。對此,百瑞信托研發中心研究員陳進認為,總體看,2016年資產減值損失的計提力度小于2015年,其原因可能在于2015年資本市場的繁榮帶來了信托公司自營收入的大幅度增長,進而帶動總收入提升,信托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對其凈利潤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因此,對過去經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一些風險問題進行集中處理,避免負重前行,積重難返。事實上,2015年某信托巨頭高達幾十億元的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就引發業內關注。
預計負債規模翻番
業內人士指出,管窺信托項目風險處置的另一指標是預計負債,該指標屬于為應對表外項目風險向表內傳導而做的相應準備。例如,2016年銀監會下發的58號文就要求,對信托風險項目,根據資產質量,綜合考慮其推介銷售、盡職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瑕疵以及聲譽風險管理需求,客觀判斷風險損失向表內傳導的可能性,足額確認預計負債。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自信托行業新“一法兩規”實施后,信托公司計提預計負債出現在2012年。彼時,安信信托在其資產負債中新增一項“預計負債”7,585.23萬元,根據安信信托披露的財務報表附注,計入預計負債的7,585.23萬元作為“信托項目預計費用”,在利潤表中的業務及管理費用中體現。在2013年和2014年時,除了安信信托外,山西信托和浙金信托的資產負債表中,也增加了“預計負債”一項,合計金額約1.3億元左右。到2015年,計提預計負債的信托公司增加到6家,總金額達到18.6億元。
據百瑞信托研發中心統計,在前述63家已經披露財報的信托公司中,有11家資產負債表中列示了預計負債,總金額達到35.7億元,是2015年總金額的近2倍。其中中江信托、天津信托、中鐵信托、湖南信托、華宸信托、大業信托屬于首次計提預計負債,但金額差別較大,從百萬元到近10億元不等。對此,陳進認為,計提預計負債的增加與銀監辦發﹝2016﹞58號文的要求有一定關系,但也屬于信托公司為應對信托業務風險進行的相應準備,預計負債金額最終將體現為本年度或以后年度的業務管理費用。記者 劉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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